根据规定,违反现金工作秩序及现金交易秩序应负以下责任:
- 对于企业负责人员- 4000到5000卢布。;
- 对于法人本身 – 40 000到50 000卢布。
罚款事项:
- 与其他企业的现金方式结算超过了既定数额;
- 不使用(不完全使用) 现金账户;
- 不遵守自由资金交存秩序;
- 现金账户中存款超过既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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