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代表处和分支公司的报告制度
在俄罗斯联邦境内既以俄罗斯公司形式又以外国公司形式进行商业活动。根据俄罗斯联邦规定,外国公司应该在俄罗斯境内注册其代表处。
在国内进行经营活动的时候,外国公司应该成立代表处或分支公司。
公司代表处是指外国法人在国内设立的独立代表机构是一个机构代表母公司在国内的利益,并对其利益予以保护。
分支公司是指外国法人在国内设立的独立代表机构是一个机构在国内进行其母公司的全部或部分业务,其中包括代表处的业务。值得强调的是,外商代表机构和分支公司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
根据俄联邦税法规则,外国组织在国内设立的代表处或分支公司应交纳税款。外国组织在俄联邦国内设立分支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代理处或其他独立机构以公司总部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并在相关的税务所管辖区应该办理纳税户的税务登记。按相关的规定,纳税人缴纳各种税款的时候,应该提交纳税申报表,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外国组织对所应缴纳的各种税款,都应该提交纳税申报表。
外国组织代表处(分支公司)纳税申报资料提交方法如下。
个人所得税
在俄罗斯联邦境内设立的外国组织独立机构像俄罗斯公司一样,应该为其雇员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向税务所缴纳。这样外国组织代表处(分支公司)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并缴纳相关的税款。外国企业对境外企业支付其雇员的工资、薪金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纳税申报资料说来,上年纳税期满期后,每年不晚于04月01日,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款申报表第2号格式,外国组织代表处(分支公司)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并将含有相关税款的纳税申报资料向注册地征管税务所提交。
财产税
外国组织在俄联邦境内设立常设代表处,或在俄联邦领土、大陆架、经济特区有不动产,均应该缴纳财产税。
对外国组织来说,财产税征税项目包括固定资产不动产和动产,以及按租让合同所取得的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3年01月01日起进入固定资产的动产再不会作为财产税征税项目。
对财产税征税项目按照俄联邦会计准则进行核算。
如果外国组织代表处和分支公司按照俄联邦税费法规则,对财政收支进行会计核算,则这些机构有权不采用通用会计核算规则。与俄罗斯公司相反,外国组织代表处不执行针对俄罗斯公司的会计报表的规定,外国组织代表处不用向俄联邦税务所提交会计报表。
与俄罗斯组织一样,外国组织代表处使用相同的方法报送财产税申报表。纳税人向税务所应提交预付款结算表和财产税申报表。
在有关的报告期结束后30天内,外国组织代表处应该提交预付款结算表。上一年纳税期满期后,不晚于下一年03月30日,纳税人应该提交相关的报税单。
所得税
外国组织在俄联邦境内设立常驻代表处以后,外国组织代表处扣除成本后的收入作为其所得税征税项目。外国组织代表处自己结算缴纳所得税税款。
不管有什么责任支付税款或预付税款,也不管税款结算缴纳方式,每个报告期和纳税期结束后,纳税人应该向其所在地和每家单独机构所在地税务所提交相关的申报资料。
在俄联邦境内设立常驻代表处的外国组织,每个报告期(纳税期)结束后,应该提交报税单,以及在俄联邦经营活动的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该提交到常驻代表处所在地税务所。
增值税
组织机构作为增值税纳税人。在征税方面,组织机构是指根据俄联邦法律规则成立的法人,以及外国法人、公司和其他公司实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并根据外国法律规则成立的,其中包括国际组织,以及在俄联邦境内设立的上述外国法人和国际组织的代表处和分支机构。所以在增值税征收方面,外国组织代表处和分支机构作为单独机构,并单独缴纳增值税。
不管在相关的纳税期内纳税人是否从事经营活动,纳税人必须向注册地征管税务所提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自2014年01月01日起,上年纳税期结束后,不晚于下月20日,纳税人必须以电子文件形式向注册地征管税务所提交申报单。该申报单按规定格式办理,并通过电子邮件营销系统发送给目标单位。
如果代缴税款义务人不作为纳税人,或者纳税人计征缴纳税款的义务被解除,则在上年纳税期结束后,不晚于下月20日,也像纳税人一样,按照上述方法,必须向注册地征管税务所提交相关的申报单。
所以自2014年第1季度的纳税期起,经税务机关审定注册的一切外国组织代表处和分支机构必须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申报单。如果增值税申报资料以纸质文件形式提交,则有关机关会受到起诉,并支付200卢布罚款。
编制人:RosСo公司专家博伊科娃T.N.
2014年03月24日